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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法规定调查问卷

问:日本航空飞往日本东京要不要检疫报告
  1. 答:从7月1日起,从日本乘坐赴华航班的中、外籍旅客,必须在起飞2天前和24H内,分别各做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的机构不能相同)
    [星R]
    航司会在登机前,查验旅客的国孝纤源际健康码和阴性PCR证明纸质版之后。才给予旅客办理值机。

    一、检测须知
    a:第一次PCR,竖携请务必去日本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按照“航程日期-2”计算;
    b:第二次PCR,务必前往符合时限等技术要求的机构检测,按照“航班起飞时间-24小时”计算

    二、国际健康码申请
    1: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申请资料,并完成健康码申请。
    2、一定要上传完成两次核酸报告和其他材料,切记别只上传一张PCR报告。
    [星R]
    三、中转温馨提示
    a:如无必要,请勿在日本机场中转,因为机场内无检测机构,未避免被遣返和滞留。
    b:若需经日巧态本中转,请提前申请好签证,方便在入境时候,进行PCR检测和申请健康码。
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闭段中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以下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染疫人”指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染疫嫌疑人”指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
    “隔离”指将染疫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消除传染病传播的危险燃升。
    “留验”指将染疫嫌疑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进行诊察和检验。
    “就地诊验”指一个人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期间,到就近的轿山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去接受诊察和检验;或者卫生检疫机关、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到该人员的居留地,对其进行诊察和检验。
    “运输设备”指货物集装箱。
    “卫生处理”指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传染病监测”指对特定环境、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血清学、病原学、临床症状以及其他有关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预测有关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
    “卫生监督”指执行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所进行的卫生检查、卫生鉴定、卫生评价和采样检验。
    “交通工具”指船舶、航空器、列车和其他车辆。
    “国境口岸”指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车站、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关口。

本文来源: https://www.lw41.cn/article/7f295180853fdefab1eefd71.html